近日,一起女保姆受伤索赔案件引发关注。秦婧芝(化名)夫妇因工作繁忙,五年前经人介绍聘请了四十多岁的钱秀兰(化名)为住家保姆,负责照料家中三个孩子。钱秀兰工作认真负责,与雇主一家相处融洽。
事发当日,秦婧芝致电钱秀兰,让其下楼取快递。钱秀兰取完快递后,途经小区公共健身区域,一时兴起玩起单杠。不料,她在做简单动作时,身体突然失去平衡,从单杠上重重摔下,导致后脚踝骨折,经诊断构成 10 级伤残。
秦婧芝得知此事后心急如焚,但因工作繁忙,无法抽身照顾。经与钱秀兰及其家人商议,将钱秀兰转至老家医院,由其丈夫照料,秦婧芝垫付了 15000 元住院费。此次住院共花费 19475 元,医生表示后续完全康复还需持续治疗,费用不菲。
钱秀兰出院后,因行动不便无法工作,生活艰难,便联系秦婧芝,希望对方再支付一些费用用于后续治疗。但秦婧芝认为自己已垫付住院费并帮忙转院,不愿再出钱。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无果,最终对簿公堂,钱秀兰索赔各项损失 19 万余元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钱秀兰取完快递未及时回家,而是选择健身,该行为超出劳务范畴,其受伤是自身疏忽所致,与雇主秦婧芝无关。最终,法院驳回钱秀兰的赔偿诉求,判定秦婧芝无需担责。
有琚观点:
法院对保姆摔伤案的判决合理平衡了法律责任与人情边界。此案中,保姆在取快递后自行健身受伤,本质上脱离了劳务职责范畴,雇主秦婧芝既未强制其锻炼,也未从该行为中受益,因此法院认定雇主无责具有法律依据。这一判决明确了雇佣关系中“职务行为”的边界,避免无限扩大雇主责任,符合《民法典》中“过错责任”原则。
但案件折射出劳务关系中的伦理困境。社会应反思如何构建更健全的保障机制——如推广家政服务意外险,既保护劳动者权益,又不让雇主陷入道德绑架。此案警示雇佣双方:情感纽带不能替代法律契约,明晰责任与风险分担才是维系和谐关系的基石。
(信息来源:裁判文书网)